黄石市挤出模具行业
自 律 规 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政府文件《湖北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意见》关于行业协会具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的精神,结合我市模具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黄石市挤出模具行业自律规约》(以下简称行业规约)。
第二条 以规范模具生产企业及与模具行业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行为,推进诚信建设,实施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为行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良性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在市场经济中更具活力,促进全市模具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 本行业规约所指模具行业企业为黄石挤出模具协会所辖模具行业企业,包括:生产制造各类模具、模具标准件、模具材料和辅助、模具加工设备、有关模具的计算机软件、模具人才培训、专业进行模具设计、成型技术、制造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等企业。
第二章 行业道德
第四条 提倡业内企业弘扬团结、互助、协作的精神,传承中国优良传统美德。发挥行业整体优势,重视团队作用,积极加盟模具行业协会,参与影响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的研讨、协商、协调活动,共同抵制损人利己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黄石市挤出模具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第五条 提倡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讲究信誉,自强自律,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信用建设,塑造企业自身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第六条 提倡文明生产、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和人才建设,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进步,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章 行业规约
第七条 业内企业要重视诚信建设,不断增强诚信意识,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和公信力,自觉维护行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
第八条 业内企业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严格按合同法经营。对客户承诺的合同条款,特别是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技术要求,必须依法做到。一旦违约,应按合同要求严肃承担违约责任。履行中如有因各自理解不同等原因造成误会和纠纷,应及时地协商解决。
第九条 业内企业必须提高挤出模具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商业化水平,努力推广新技术、争创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第十条 业内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要严格坚持质量保证制度,用于承担社会责任。不生产经营伪劣产品,不以次充好,不弄虚作假,坚决抵制有损行业、企业、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业内企业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好和爱护好模具专业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完善其劳动保障;业内企业技术交流和人才流动要通过正常渠道,不得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对方的技术资源和挖走对方的技术人才,非正常流动人才二年内其他企业不得录用(自主创业除外),违规接受非正常流动人才企业,向流出企业支付每人十万元培训费用。正常流动的人才,其资格证明要相互认可。
第十二条 业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不侵犯同行的商业秘密,不散布损害同行信誉的言论,不搞互相倾轧的恶性竞争,对于同行业务要相互兼顾,加强协商协调,不以企业的眼前利益相互压价,损害行业的整体利益。
模具市场指导价格不低于模具材料成本的7-10倍,若有低于市场指导价格搞恶性倾销者,经协会查实,违规企业承担5-10万元违约金,作为协会执行此“规约”专项资金。年度内再次查实,将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三条的规定,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内企业在对外投标中,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若有低于市场指导价格搞恶意低价报价者,协会一经查实,低价报价者将按照投标额的10%赔偿其他参标企业。该约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依据。
第十三条 业内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公共责任,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 业内企业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积极开发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知名挤出模具品牌。
第十五条 业内企业应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技术讲座、人才交流、展览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等,推动协会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十六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向协会提供有关资料,以利协会准确掌握行业情况,为政府制定行业规划和扶持政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 规约执行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行业规约的执行,协会理事会将专门作出关于发布《黄石市挤出模具行业自律规约》(试行稿)的决议,号召会员单位和业内企业积极履行。
第十八条 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对行业规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常务理事会将根据书面投诉,对违反本行业规约的会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行业规约的非会员单位在调查后属实的,在行业内通报或提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对执行本行业规约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给予表彰。
第十九条 协会常设机构——秘书处受理书面投诉,并定期向理事会通报行业规约执行情况。对违反本行业规约的行为提交常务理事会调查处理。必要时,由常务理事会会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执行本行业规约中发生的企业纠纷,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协调的书面申请,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按本行业规约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协调处理,对拒不遵守行业规约的单位,协会理事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行业内部通报,以及提请政府有关部门或执法部门执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行业规约所列条款,凡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或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政策的,均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行业规约试行过程中,业内企业可以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供协会秘书处综合修改时参考。
第二十三条本自律规约,经会员代表授权,协会对违反规约的会员予以批评、教育。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对违约金予以追缴。各会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四条 本行业规约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
2012.05.20
最新文章
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举...将挤出模具之都打造成...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举...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第...协会举办“智能模具现...黄石挤出模具协会率会...热烈祝贺模都(黄石)...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2...加快行业升级改造 把黄石挤出模具打造成...
黄石市挤出模具协会
地址:黄石市颐阳路125号轻工大厦五楼
电话/传真:0714—6223817
邮箱: